签了卖房合同买方一直没给钱,卖方可以后悔吗
去年去房产局签的合同,就差签字领证的步骤了,可是买方一直迟迟没付清欠款,我现在不想卖了,怎么办?买方实在是太故意拖欠了,有什么方法可以对付吗?
其他答案
看下你签署的合同,有打款日期,如果过期会有相应的补偿,如果超过一定工作日(一般是15工作日)卖方有权单边解除合同。可以继续卖。并保有向买方上诉的权利。
2012-02-17 17: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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