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河北邯郸的,在下县买了一套期房,于2010年1月15日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该协议中规定买方与签协议之日起预付给开发商总房款的50%,剩下50%待主楼封顶之日交齐,开发商于2011年6月底交房,如果逾期不交房,则按业主所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三给付违约金,协议中还说明双气初装费自理,具体费用多少没注明,期... 展开
律师,您好!我是河北邯郸的,在下县买了一套期房,于2010年1月15日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该协议中规定买方与签协议之日起预付给开发商总房款的50%,剩下50%待主楼封顶之日交齐,开发商于2011年6月底交房,如果逾期不交房,则按业主所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三给付违约金,协议中还说明双气初装费自理,具体费用多少没注明,期间主楼封顶时开发商也没通知交款,只是让交了地下室的款;可直到2011年11月8号开发商才电话通知让交余款和双气初装费,开发商也不提违约金之事,还强行让业主担负原先合同中没有注明的太让能费用,交了就签正式买卖合同给钥匙,否则不给;可即将交付的房子水电都没通,路面也没硬化,面对这样的房子我们该交余款吗?如果不交,开发商就说我们违约,还有就是双气初装费和太阳能的费用该交吗?违约金该向开发商讨要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