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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和新婆婆登记2年,房子一年前卖给开发商,现在是老公的名字,以前土地证名字是公公,她是否有权要房子

婆婆去世12年,公公10年前抛下3个十几岁子女跟新老婆走了,期间不闻不问,最近还为他还10万欠债,现在房子规划后都是老公的名字,不知该不该给,
猛汉|2012-01-23 15: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fanny_zung

是以产权为主,你公公和房子已经没有关系了。
2012-01-25 22:14

胡蝶印

主要是以产权为主的,可以不给,不够道德上还是要赡养老人
2012-01-25 19:55

红楼叹

产权登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主要依据,土地证并没有完全的归属权力,现在产权是您先生的名字,可以不用给您公公的,但是你们却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012-01-2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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