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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否将承租户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ask3144394204|2019-08-31 18: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375411770

您的问题涉及比较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议您带合同以及相关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到法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9-08-31 20:02
来自北京市

xingzhanbi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展开
2019-08-31 19:55
来自北京市

ask2106254541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解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督促出租人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维护交易的稳定性,本条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 展开
2019-08-31 19:26
来自北京市

ask3968338502

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1认购书相关的纠纷/26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56房屋交付的相关纠纷/68等等。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 展开
2019-08-31 19: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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