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4、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展开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4、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组合贷款个人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北京市暂住证》以及北京市房地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单位签订的符合北京市**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证明;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