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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动迁。之前立遗嘱还有法律效益吗?有什么要注意的?

ask9591234979|2019-08-22 08: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259312429

答:1、如果是关于房产的遗嘱公证,只要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立遗嘱人是随时可以变更该公证遗嘱的,但是,必须通过公证的形式撤销原来的遗嘱;2、遗嘱公证是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要件的,未死亡之前,遗嘱是不生效的,因此,立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3、办理遗嘱公证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等);4、立遗嘱 展开
2019-08-22 09:43
来自北京市

ask7880580948

1、继承房产,基本都是需要公证书的。2、房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法。房屋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3、要先看有没有遗嘱,有没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4、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那么指定的继承人就为立遗嘱人所拥有的房屋的继承人。5、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 展开
2019-08-22 09:24
来自北京市

ask2931492670

动迁房如果是货币动迁就可以买卖。如果对方是安置动迁,责不可以过户交易。但可以签定强买强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定效益,等产证满三年可以交易过户。如果你买的动迁房不满三年,一定要求鉴定强买强卖合同。动迁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交税过户:注意二个关键点:(1)卖方的房屋不满五年时间要缴纳营业税5.6%和个税1%‘(2)买方(针对你们夫妻双方)是否首次买房从而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申请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 展开
2019-08-22 09:10
来自北京市

ask1024538880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遗产继承解释:继承、受遗赠。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业已死亡或宣告死亡并 展开
2019-08-22 0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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