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发商对人防(地下防空洞)车位 只售不租?
开发商对楼盘里人防工程的防空地下室的车位,进行“只售不租”,现在买的人少之又少,空得很多车位。搞得我们业主两难,一方面,这样的车位买下来没产权,另一方面,不买就不让停车位,停到小区路面上(那地方最多停10辆,小区有约几百户人家)。请问大家在福州,这种作法是否是允许的
其他答案
福州我不知道,我知道广东包括很多大城市早都不允许了。我只能说说我知道的了:人防产权本来就不是开发商的,如何支配,人防办说了算的,产权归人防办。只是确定下支配方式后的收益归开发商-----这一点全国都一样。 新的物权法好象规定: 新的《物权法》草案对这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示,凓其明确指出,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刡建筑区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 展开
2012-02-22 19:0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