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一种是按合同约定处理的方式;另外一种是双方未作约定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如果买受人不退房,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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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一种是按合同约定处理的方式;另外一种是双方未作约定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如果买受人不退房,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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