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多 人 買 樓 除 作 自 住 用 途 , 亦 有 不 少 人 士 會 購 入 連 租 約 住 宅 物 業 作 長 線 收 租 。 由 於 後 者 可 能 牽 涉 租 務 糾 紛 或 爭 拗 , 因 此 , 當 購 買 這 類 連 租 約 單 位 時 , 買 家 實 在 要 在 多 方 面 倍 加 注 意 。首 要 考 慮 的 , 便 是 按 揭 及 財 務 問 題 。 大 部 分 人 購 買 展开
許 多 人 買 樓 除 作 自 住 用 途 , 亦 有 不 少 人 士 會 購 入 連 租 約 住 宅 物 業 作 長 線 收 租 。 由 於 後 者 可 能 牽 涉 租 務 糾 紛 或 爭 拗 , 因 此 , 當 購 買 這 類 連 租 約 單 位 時 , 買 家 實 在 要 在 多 方 面 倍 加 注 意 。首 要 考 慮 的 , 便 是 按 揭 及 財 務 問 題 。 大 部 分 人 購 買 物 業 都 需 要 向 銀 行 借 貸 支 付 部 分 樓 價 , 不 過 , 銀 行 對 連 租 約 單 位 的 按 揭 取 向 一 般 比 較 保 守 。 事 實 上 , 鑒 於 這 類 單 位 屬 於 投 資 性 質 , 銀 行 可 能 提 供 較 低 的 貸 款 額 , 或 者 收 取 較 高 昂 的 按 揭 利 息 。 所 以 , 欲 購 連 租 約 物 業 前 , 最 好 先 向 有 關 銀 行 查 詢 及 商 討 按 揭 事 宜 。第 二 , 買 家 需 要 留 意 物 業 現 有 租 約 細 節 , 例 如 租 賃 雙 方 是 否 有 簽 訂 正 式 租 約 、 租 約 年 期 、 租 約 內 容 有 沒 有 附 加 特 別 條 款 , 而 最 重 要 的 , 租 約 有 沒 有 繳 付 政 府 的 釐 印 費 。 如 租 約 欠 付 釐 印 費 , 日 後 如 有 租 務 糾 紛 , 法 庭 是 不 會 接 納 有 關 租 約 為 法 定 文 件 的 ; 約 租 要 重 新 補 打 釐 印 , 方 算 有 效 。另 外 , 準 買 家 盡 可 能 要 向 賣 家 查 問 清 楚 租 客 背 景 、 以 及 租 客 有 否 經 常 欠 租 等 情 況 。 若 然 發 覺 有 特 別 問 題 , 最 好 考 慮 清 楚 才 作 決 定 , 以 避 免 任 何 租 務 糾 紛 。現 行 租 務 法 例 規 定 新 業 主 購 入 連 租 約 物 業 後 的 一 年 內 , 不 可 以 自 住 理 由 收 回 物 業 。 期 限 屆 滿 後 , 若 業 主 以 自 住 理 由 收 回 物 業 , 業 主 在 兩 年 內 亦 不 得 再 次 將 物 業 招 租 或 出 售 , 否 則 便 會 有 被 檢 控 之 虞 , 最 高 刑 罰 是 罰 款 港 幣 五 十 萬 元 。 若 然 再 犯 , 更 可 被 判 入 獄 十 二 個 月 。香 港 的 租 務 法 例 是 比 較 保 障 租 客 的 。 而 根 據 法 例 規 定 , 業 主 若 想 收 回 物 業 , 亦 需 要 經 過 一 定 程 序 。 即 使 租 約 屆 滿 , 業 主 亦 未 必 一 定 可 以 收 回 物 業 。 因 此 , 現 提 醒 所 有 準 買 家 , 在 決 定 購 買 連 租 約 的 物 業 前 , 最 好 先 行 慎 重 考 慮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