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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买卖合同时付了20000元定金,我该怎么办,法律会认定我这是定金吗

签房屋买卖合同时付了20000元定金,随后又返回追加了30000定金,有收据也有卖方签名,但是没有体现在合同上,收据上因中介写的是购买此套房子的订金,付之前已付了20000,现在卖方毁约,只愿赔付合同上所签双倍定金,不承认30000是定金,我该怎么办,法律会认定我这是定金吗
ask406093199|2019-03-16 15: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难念九月

如果收据上写明30000元是定金,卖方也应当双倍返还。
2019-03-16 16:25
来自北京市

ask8148283497

30000定金的收据上写明是定金了吗?建议来电详询。
2019-03-16 16:10
来自北京市

ask5885492757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建议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此达到目的
2019-03-16 16:02
来自北京市

ask1931689663

看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2019-03-16 15:50
来自北京市

ask9400854661

你好,可以准备好证据起诉索赔违约金
2019-03-16 15:43
来自北京市

ask7084077492

后面追加的3万定金如果房东也签了收据
2019-03-16 15:34
来自北京市

余启全

您好 定金是实践合同 对方收到并出具收据 就视为是按照5万元的定金来接受定金罚则
2019-03-16 15: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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