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房屋拆迁算遗产吗?
89年父母从村里批的四间老房及宅基地,只交了2000元手续费,93年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时登记的户主为爷爷名(因我当时15岁不满18写不了户主),95年父母又翻盖该老房,后未变更户主。后来父亲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只有我和母亲,我户口随爷爷户口本现为户主。2017年村拆迁,外嫁的姑姑回来争拆迁利益,称我父母盖的房为爷爷遗产(因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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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您好,宅基地使用权盖的房子不属于遗产,因为他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产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户口已迁出或者已死亡丧失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您姑姑不能来争拆迁利益。
2019-01-24 08: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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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集父母在1995年翻盖老房的证据资料等,等姑姑起诉时,主张分割爷爷奶奶房产份额时,积极应诉答辩。主张宅基地使用权无权继承,房产已经由父母翻盖,原老房已经不存在了,姑姑无权主张分割现在的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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