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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和前夫共同签字将一套安置房卖给A,拿了部分房款,之后房屋产权证拿到手以后又被我前姐夫单独签字卖给B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我姐和前夫共同签字将一套安置房卖给A,拿了部分房款,之后房屋产权证拿到手以后又被我前姐夫单独签字卖给B,并过户给B.现在A起诉我姐和前夫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姐因交通事故死亡.我父母被法院通知参加案件审理,这对我父母有影响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ask1399505298|2018-10-21 18: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708113655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为应诉,结合具体材料制定相应诉讼方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10-21 19:48
来自北京市

ask3824822342

建议委托我们律师为你父母代理应诉,请求法院驳回对方对你父母的诉讼请求
2018-10-21 19:39
来自北京市

ask8852750416

你好,对于法院通知,建议积极应诉,涉及法定继承及一房数卖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018-10-21 19:26
来自北京市

ask3091452202

仅在姐姐的遗产范围内担责;
2018-10-21 19:12
来自北京市

ask6883261853

如果能证明是前姐夫个人行为导致违约,可以要求他向A承担违约责任。当然A不清楚你姐是否参与卖房给B,所以他可以起诉你姐和前夫。现因你姐去世,法院要求你父母参加诉讼,可能会因为你姐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你父母是她的法定继承人,可能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2018-10-21 19:05
来自北京市

书展上面看黄书

你父母放弃你姐遗产的继承,就跟你父母没有关系。
2018-10-21 18:55
来自北京市

ask2237695228

您好,一般违约责任,具体看什么情况。
2018-10-21 18:40
来自北京市

ask8084594372

你好,买卖可能无效,委托律师帮你
2018-10-21 18: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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