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2007年,单位分得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没有资金,由继女出资购买,
老父2007年,单位分得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没有资金,由继女出资购买,由此签了一个协义,老父只有居住权,待办房产证后产生的税费由出资人负责,办理过户,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成,如今拆迁,老父能得到赔尝款吗?
其他答案
房子没有房产证,产权就不明确,如果继女拿出协议证明,父亲就很难要到拆迁补偿了。因为约定的就是只有居住权。补偿是给房屋所有人的。
2018-10-21 09:5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