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期房,开发商送的精装,买房时牵过协议,也签过装修合同,委托物业于2017年12月代收毛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买的期房,开发商送的精装,买房时牵过协议,也签过装修合同,委托物业于2017年12月代收毛坯,然后18年10月30日收房,开发商要求我们重新签订装修协议,如果不签,就不给钥匙。而且装修存在好多问题,并没达到入住标准,就让我们收房,各种需要修复的地方,而且物业费要从收到收房通知次日开始收取,装修问题不作为逾期交房和拒绝收房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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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双方签订了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8-10-17 13: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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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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