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9日,在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房屋押金1600元是否可以直接去起诉?
2018年9月9日,在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被告要求原告向其支付房屋押金1600元,有押金条作为证据。原告与被告协商约定9月12号入住,被告于9月10号通知原告,要求原告延迟入住,入住时间改为9月13号。原告认为被告单方面随意更改约定,并因其他个人原因(原告在XX工作,晚上下班之后昌平线地铁已经停运)向被告提出退租,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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