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老爸以个人名义卖给A,写了买卖合同,当时A家穷没有钱,但在合同上写明交款后房屋才是A的老爸怎么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2001年老爸以个人名义卖给A,写了买卖合同,当时A家穷没有钱,但在合同上写明交款后房屋才是A的,没有写收据,原房契在老爸手里未交给A。2018房屋拆迁,A拿但是买卖合同到拆迁办说房屋以卖给他,拆迁办以采纳。老爸怎么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其他答案
你好,双方已经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对方没有支付清房款,你父亲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房款的。
2018-09-06 17: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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