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07年结婚,12年平房拆迁,由于某种原因办理了拆户,所以房子成了爱人婚前财产我该怎么处理?
我与爱人07年结婚,12年平房拆迁,由于某种原因办理了拆户,所以房子成了爱人婚前财产,去年12月份办理了复婚手续,1月份爱人就查出了肺癌,现在爱人病重,爱人父母早已去世,有兄弟,兄弟有继承的权利?爱人给我写了自书遗嘱,请问需要公证吗?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我正在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18-09-03 18: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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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的,没有继承的权利!您爱人的遗嘱最好经过公证一下,如想咨询更具体的问题,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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