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他答案
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商贷转公贷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需要你把原来欠银行的商业贷款还清之后,等于是和银行解除了借贷关系,然后再把房产证办下来,用这个房产证抵押给公积金管理处,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形成借贷关系。重新申请贷款。这个过程是不可以直接把商业贷款从银行划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基本上账目不交叉。具体可以去咨询当地公积金具体政策。但把银行剩余贷款先还清这是肯定的。希望鞥帮上你.
2018-08-17 1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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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原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2.申请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网点提交材料;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你好,1、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达一年以上;2、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公司需与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3、借款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4、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当房屋合同总价与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按低值计算),同时不能超过30万元且不能超过最后一次在银行结清贷款时的还款金额;5、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不能超过退休年龄和商业按揭的剩余贷款期限;6、所购房屋必须 展开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申请商转公贷款且不需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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