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手房卖方,签定合同时约定70天要给买方过户(这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70天买方的房款要到位)我想问问我这个损失该由谁承担?
我是二手房卖方,签定合同时约定70天要给买方过户(这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70天买方的房款要到位),但买方的按揭房款快5个月才批下来。现在有个问题是,我当时卖房时候二手房和买方都知道我卖这套房然后另外到别的地方买房子。刚好在他们80天左右时候房价飞涨,我定的房子因为钱没到位没按时办理手续,也没有买成。现在我想买那套房子已经涨了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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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你这个说法是不行的,房款资金监管也算买受人履行了付款义务,要想不卖房,得看你出售房屋有无政策限制或者合同效力有无其他无效的情形或者可依法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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