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父母与儿子共同出资买下公房,产权在母亲一人名下,今年母亲产证上给
九四年父母与儿子共同出资买下公房,产权在母亲一人名下,今年母亲产证上给到儿子三分之一产权,请问母亲这是九四方案在履行义务,还是一种赠与行为?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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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实来说,确实属于履行义务。如果父母不认可产权有儿子的,毕竟,房产证才是证据,那么加上儿子名字,算是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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