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2011年结婚,有一女儿。我先生于婚后2017年购买一套别墅能追讨多少?
我和我先生2011年结婚,有一女儿。我先生于婚后2017年购买一套别墅,总价660万。首付460万,这笔钱都集中从他爸爸账户,付首付房款的。贷款200万,我们每月还贷。房产登记我先生名下。(460万资金来源:我公公名下一处老房子卖了360万,我们自己出了100万,为了防我离婚,他父母要求我们夫妻写460万借条,共同签字按手印...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房产虽登记在男方名下,但系双方共同借款和还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男方父母和表姐的借款应当在分割房产的时候偿还。房产作为遗产时,应当现将女方部分财产分割出来,再由男方父母、配偶、孩子继承。
2018-07-17 10: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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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从您的表述来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60万元属于夫妻双方跟父母的借款,即使将来房子作为遗产,需要在夫妻双方之间分配后(需要还款460万),您先生的个人份额您、他父母,你们女儿之间作为遗产继承,具体可以来电。
你好,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你的,另外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如无约定,均分处理。另,因出具借条,该款为借款,对方有权要求返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如需帮助可一对一咨询或至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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