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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详情你好:我在2015年3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74.2平米的期房,当时是预交的首付款准备贷款购房,开发商只给我开了首付款的收据,和商品房认购书。告知我一周后签

咨询详情你好:我在2015年3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74.2平米的期房,当时是预交的首付款准备贷款购房,开发商只给我开了首付款的收据,和商品房认购书。告知我一周后签订合同,一周后又告知我半月后签合同,结果迟迟签不上。后经多方打听才知我购买的房子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并且和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 展开
ask2412179211|2018-06-29 12: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103402385

您好,针对您的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看一下您签订的认购书是否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能就房屋买卖的主要内容做了约定就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您这边需要明确一下办理入住及给付全部购房款的时间,是否在查封之前,如在查封之前已办理入住对我方解封比较有利,还有是否小贷公司已办理抵押权登记,该房屋是否为您的唯一住房等情况都应加以明确,才能更好的给您做详尽的解答。
2018-06-29 13:04
来自北京市

ask3344024688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 展开
2018-06-29 13:01
来自北京市

ask7622869344

您的案件法院要进行听证然后下裁定,根据裁定的内容,不服的一方再起诉。
2018-06-29 12: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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