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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赠与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ask4791923320 | 2018-05-30 18:14 |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62934949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 展开
2018-05-30 18:58
来自北京市

ask6810745145

目前南京等城市出现房产加名征收3%的契税的情况,长沙的情形是:以买卖方式进行加名需缴纳1%至4%不等的契税;以赠与方式加名需缴纳契税的税额没变,仍为1%。
2018-05-30 18:31
来自北京市

ask6924489916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 展开
2018-05-30 19:08
来自北京市

ask9857077216

你好,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无偿赠 展开
2018-05-30 18:44
来自北京市

ask9127684047

、、、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无偿 展开
2018-05-30 18: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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