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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里我们可以看到,到2017年6月份,我国各省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全面出台。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在2020年前完成。不动产的登记和住房信息的联网,将能使有关部门更准确、更及时的掌握个人持有的房产信息,这将能有效的推动房产税开征的步伐,使房产税的征收更加准确、便捷。
2018-05-30 1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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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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