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平房,多年来独立缴纳房租、水费、电费,但是所有街坊邻居均没有
北京,公房平房,多年来独立缴纳房租、水费、电费,但是所有街坊邻居均没有公房租赁协议,面临拆迁,目前本人无法被认定为承租人,拆迁时承租人仅凭单位出具的一份名单,请问本人多年缴纳房水电费的行为是否在法律上构成与本单位的租赁关系?
其他答案
您好,若您长期缴纳水费、电费,可以认定您为该房屋的实际承租人。若拆迁不予补偿,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主张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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