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清楚提前签房屋租赁合同未到起始租赁期内承租人想解除合同
承租方5月2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当日即付给出租方六个月的房租及1个月的押金。5月3日承租方由于其它原因不想承租此房,希望出租方退还房租及押金,请问出租方是否应退还房租及押金。合同规定租赁期内提前退租承租方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尚未到承租期。请问有何法律上的解释。谢谢。
其他答案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8-03-30 1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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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房屋转租有两种形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展开
1、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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