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案,我是第一被告我与17年9月在某某同城发布消息卖房子,期间来了很多中介公司要帮我介绍顾客,其中有第二被告中介公司,我向中介公司提供了房产证原件,并说我们土地证为整个小区一个证,称我本人不清楚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他们拍照后说帮我出售,随后他们就分几次带来了很多客人,其中包括现在的买主,期间我们与买主并未见过面,于是... 展开
因合同纠纷案,我是第一被告我与17年9月在某某同城发布消息卖房子,期间来了很多中介公司要帮我介绍顾客,其中有第二被告中介公司,我向中介公司提供了房产证原件,并说我们土地证为整个小区一个证,称我本人不清楚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他们拍照后说帮我出售,随后他们就分几次带来了很多客人,其中包括现在的买主,期间我们与买主并未见过面,于是11月5日中介来电话说说买主已经很满意这房子说诚诚心购买,双方见面后,已98万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并放了10万元定金,于12月9日付款80万剩九万过户后付清,要求我们尽快搬空房子,随后我就找房子搬家(附租房合同)我方与12月19日将房子搬空,原告称父亲不在本地,过几天过来后办手续,12月27日我休假回来,休假期间本人回来了一次就是过来找房子搬家,12月28日三方约定去房管局过户,到房管局后发现所有划拨土地过户手续都已停办未能过户。因本人于13年11月购买方式将该房子过户到本人名下的随后买主跟中介公司人员发生争执,这中间买主跟中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意向合同,中介称我的房子属于出让土地。现被买主告上法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