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职公积金提取有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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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你是第一种,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 展开
2018-02-03 12: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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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职公积金提取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离职证明)。
一、提取条件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二、提取材料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籍迁出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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