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别人房子,做生意。因为怀孕做不了,还没有到期限属于违约。之前交的违约金3000这个合情理吗?
你好!我租的别人房子,做生意。因为怀孕做不了,还没有到期限属于违约。之前交的违约金3000,房东已经扣除。但是房租我是半年一交的,还有两个月的房租。房东不退还。当时合同里写的如乙方违约,不退于当期的租金,现在房东两个月的房租都不退给我。这个合情理吗?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多付的房租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疑问,可来电详询!
2018-01-15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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