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司令不予退还房租租金
17年7月份跟我爱我家、房司令(南京邦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房屋租期一年,然而12月份得知房屋拆隔断,退租的日期是12月14日,下一个还款日是12月15日,当时房司令的人联系我说先把下一个的房租交了(12月15日-1月14日),待退租完成后退还给我。当时并未告知我退款需要的许多条件,现在的情况是房司令那边1月5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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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
2018-01-07 08: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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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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