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10月20号到期了,当时我们不知道,一直以为的是十二月到期,房东也没说这合理吗?
租的房子10月20号到期了,当时我们不知道,一直以为的是十二月到期,房东也没说,就和往常一样交了两月的房租。现在我们想退房,房东却让我们找到下个房客或付中介费才退还押金,这合理吗?
其他答案
您好,是不合理的,您的房子合约到期可以正常解除了。合同没有约定的话,您没有义务承担其他责任,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以便我们详细了解案情,从而给出具体的法律意见。
2017-12-11 15: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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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租赁,而未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双方达成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因此,你提前30日通知对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没有法律依据收取你的押金或者要求支付中介费。
这是没有道理的。到期后没有续签,但交房租的,对方也收房租的,表明事实上续签。一方要终止,须给对方留一段时间,提前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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