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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10月20号到期了,当时我们不知道,一直以为的是十二月到期,房东也没说这合理吗?

租的房子10月20号到期了,当时我们不知道,一直以为的是十二月到期,房东也没说,就和往常一样交了两月的房租。现在我们想退房,房东却让我们找到下个房客或付中介费才退还押金,这合理吗?
ask4879395699 | 2017-12-11 14:30 |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寒流飘过海

您好,是不合理的,您的房子合约到期可以正常解除了。合同没有约定的话,您没有义务承担其他责任,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以便我们详细了解案情,从而给出具体的法律意见。
2017-12-11 15:12
来自北京市

ask9914754811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租赁,而未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双方达成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因此,你提前30日通知对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没有法律依据收取你的押金或者要求支付中介费。
2017-12-11 15:08
来自北京市

安鸿在线

您好,租房合同到期即正常腾退房,房东正常退还押金。主要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房东拒不退还押金的,可以先不退房。如需退房,建议留有房东信息,以便后续主张权利
2017-12-11 14:53
来自北京市

ask4099395047

这是没有道理的。到期后没有续签,但交房租的,对方也收房租的,表明事实上续签。一方要终止,须给对方留一段时间,提前通知即可。
2017-12-11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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