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安农村65岁居民在开发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赔偿?
江苏南通海安农村65岁居民在开发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请问按什么标准赔偿?
其他答案
不算工伤。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为15年乘以上年度年平均可支配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7-10-23 1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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