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房主拒不过户,我可否走司法途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本人于两个月前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如今已经完成了网签、银行批贷、缴税。但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主突然翻脸不过户了,说自己因办理买卖程序机票飞了好几趟,还心脏病发作住院,必须赔偿她,否则不过户。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对于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以及不过户造成我租房的房租等的损失,我是否还可以主张赔偿?胜诉率大吗?
其他答案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等;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2017-10-16 1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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