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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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手续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成立情况向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二)业主公约;(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四)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五)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及委员分工情况。区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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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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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根据国家住建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章规定,头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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