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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1月租用某单位房屋用于经营个体门诊,约定先交房费在使用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1年1月租用某单位房屋用于经营个体门诊,约定先交房费在使用,采用年交费用的方式。2016年由于该房屋墙缝漏雨损坏两幅字画,墙缝开裂多处等等,影响正常使用,让其进行修缮和赔偿字画无果,因此没有给该单位交房费!一直僵持到2017年3月,因要更换营业执照,该单位以无法提供房产证和消防证明为由,责令我7天内搬出。该出租房... 展开
ask4036894933|2017-08-13 17: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249355327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
2017-08-13 17:59
来自北京市

ask6150183664

已经起诉了,只能应诉答辩,争取庭上调解
2017-08-13 17:51
来自北京市

ask7049720047

缴纳房费是你的义务,修缮房屋是对方的义务。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两者互为条件,你应该缴纳房费。至于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给你造成的损失可以另行主张或者提起反诉。
2017-08-13 17:33
来自北京市

ask5217337844

若你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或对方有无权出租的情形,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少租或不付租金。
2017-08-13 17:31
来自北京市

ask3653580637

你好,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纠纷。。。。。。。
2017-08-13 17: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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