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城棚改户
请问金沙老城区拆迁户,政府按2010年9月份以前建的是3200元/平方米进行赔偿。以后的算违建房400元/平方米,并且9月份以前的有没有手续都是按1:1的赔偿。而且都是3200元/平方米。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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