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成谁来承担违约责任,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其他答案
签合同时应该会体现有关贷款的一些事项,遇到这种事,就看业主是什么态度,然后就是当时合同是怎么写的?可以换一家银行试试。
2017-06-30 12: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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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毛呸房)销售合同》里明确约定:买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首付款23万元支付给卖方,其余房款34万元支付方式由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按银行规定办理。买方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如逾期,按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申请银行贷款的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如果逾期支付房款,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合同终止,将房屋退还。如果卖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收到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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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和平解约的,国家也有规定的,但是就是不清楚当时你们有没有特别的说明,有没有补充协议说如果不能贷款你要违约的,如果有那是20%的违约金
贷款原因是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您个人贷款不能批贷,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未批贷。是要承当违约责任的%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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