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关于丈夫婚前房产变更问题
丈夫离婚后有一处房产是和前妻共同生活时得房子,房产是丈夫自己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吧另一处房产给前妻了,并为说明此处房产给前妻。我和丈夫结婚后想在此处房产上加我的名字。请问我能合法加上我的名字吗,他前妻如果想要这套房产会有权利干扰我加名字吗?
其他答案
该房屋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还属于你丈夫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想加你的名字必须将该房屋变成你丈夫的个人所有或他前妻放弃所有权后在加你的名字。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你丈夫与其前妻对该房产也没有另外约定的话,该处房产还是他两人的共同财产,他前妻有权利不允许你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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