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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物业管理-业主的微妙关系

ask1219385235|2017-06-26 10: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865279498

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 展开
2017-06-26 11:47
来自北京市

mediasky

开发商雇的物业公司业主和开发商是买卖关系业主和物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017-06-26 11:29
来自北京市

ask9755274924

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按与业主委员会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获得服务报酬。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 展开
2017-06-26 11:28
来自北京市

ask5623405743

A公司是违约的,签订的合同是到2006年9月截止的,而A公司2004年12月推出管理,A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业主则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A公司履行职责。
2017-06-26 11:17
来自北京市

ask8019121601

两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表示形式上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两个合同,两合同的主体、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是不同的,各自独立的。虽然购房者在这两个合同中都是签约主体,虽然有时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一家,但从法律关系上看,它们是各自独立存在的。
2017-06-26 10: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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