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开发商要求办理地下车位使用证并做公证,是否合理?

我的商品房购于2007年,同时购买地下车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使用期限40年。现在收到开发商通知,要求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地下车位使用证及车位公证手续,公证费200元,逾期不办后果自负。我想咨询这个程序是否合理?是必须办理吗?有相关法律文件吗?如果我不办理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ask5334451978|2017-06-23 14: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367155789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2017-06-23 14:2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