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构成
我于2016年1月份在北京大兴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是换房所以当时和房主也说的很清楚,协议签订了150天办理过户,协议中明确约定对方应于4月25日前办理完成解抵押手续,自3月以来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解抵押时间,同时也明确了逾期15日内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给予赔偿,预期超过15日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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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您好: 可以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我成功代理过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您好!1.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对方违约的书面通知之后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支付20%的违约金;2.买卖自由;3.关于最后一项可以主张但是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能保证,需要看实际的合同材料进行分析;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约个时间面谈。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进行过户,属于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你好,1、可以书面发函,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建议慎重考虑,因为要考虑到这套房的解决方式;3、可以主张,但是应当很难获得支持,因为合同有相对性,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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