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1)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5%;(2)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25%;(3)100米以上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1%;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高度,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均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 展开
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1)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5%;(2)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25%;(3)100米以上部分为许可高度的0.1%;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高度,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均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国土资源、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违法建筑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当事人破坏查封现场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改一拆”行动期间,当事人在违法建筑执法机关决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改正或者拆除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不按照要求改正或者拆除的,除拆除、没收违法收入或者没收实物外,依法从重处以罚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