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亊情请向咨洵一下2006年我向一个朋友借不5万元的髙利贷使用期限一个月请问律师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有亊情请向律师咨洵一下2006年我向一个朋友借不5万元的髙利贷使用期限一个月,一个月利息为1000元,当时借款时有一个朋友作担保人,一个月到了我联本金带利息给担保人委托还钱,我给担保人说了你把钱还清后我的借条收回,可是到现在担保人还了34000元16000元到现在没有还清。请问律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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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出借人是否现在找你再要求还钱?你与出借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没有按时偿还(不论是你的原因还是你委托的人没有及时还款)则需要承担剩余本金及利息。同时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私自挪用部分及相应的损失。
2017-03-19 09: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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