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6月在一个人手里买的工程顶帐房,总房价42万,我给这个人给了12万首付请问我现在可以退房吗?
我2016年6月在一个人手里买的工程顶帐房,总房价42万,我给这个人给了12万首付,他带我在售楼部签了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张收据,合同上是2016年12月1日交房,可是到至今为止都没有交房,工地上也是处于停工状态。也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没有办理按揭手续。请问我现在可以退房吗?如果这个中间人买家不同意退款,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答案
你好,按照合同中对于逾期交房时责任承担的约定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收款人不同意退款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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