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已鉴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2006年版)。己收到买方三万元定金我自己住还要被违约金吗?
2016年12月已鉴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2006年版)。己收到买方三万元定金,现刚离婚没地方住,想反悔不卖了(我自己唯一住房)当时政府的格式合同中第九条规定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要按全部房价款的10%向乙方(买方)支付违约金。当时鉴合同时被中介糊里糊涂让鉴了也没看合同(刚出卖房信息就被中介从家里用车接走)当时只带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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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你好,若已签订正式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买方至只交付了定金还是交了首付款?了解清楚细节有利于律师帮你解答,欢迎通过一对一或来电方式做进一步沟通。
您好!您这个情况不卖除非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双方不可预见的事项,您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方有向您支付房款吗?您可以直接来电跟我咨询,给您进行具体的分析
您好,合同已签,已经成立生效,如果您不卖要么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买房不解除合同的,买房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办理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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