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姐姐急着用钱,找我爸借我的房产证,当时我爸背着我就给她了,当时给她个袋子(我是后来才知道是房产证),她拿着袋子,当着我的面,跟我爸说,东西用完就给送回来,并承诺在我达到法定婚龄的时候,送我一套不低于我现在居住房产的房子。由于当时我未成年,但是我的房产证是我奶奶去世以前,让改成我的名字。当时我未成年,需要填写监护人,我... 展开
前些年我姐姐急着用钱,找我爸借我的房产证,当时我爸背着我就给她了,当时给她个袋子(我是后来才知道是房产证),她拿着袋子,当着我的面,跟我爸说,东西用完就给送回来,并承诺在我达到法定婚龄的时候,送我一套不低于我现在居住房产的房子。由于当时我未成年,但是我的房产证是我奶奶去世以前,让改成我的名字。当时我未成年,需要填写监护人,我奶奶本意是想让我大伯当这个监护人,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亲生父母是有完全明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填亲生父母,所以这个监护人就填写了我爸爸。我爸爸虽然血缘上是我亲生的,但是他跟我姐姐的关系比亲生的还要亲,还想在我未成年的时候把我的房产证改成我姐姐的名字。所以可想而知,他不仅不会作证,甚至起反作用!现在我姐姐不想履行承诺,我要起诉的话,由于当时是我爸把房产证给她的,如果我爸执意要帮着我姐,就咬定当时我未成年,他是监护人有权替我做主,他就愿意把房产证白借给我姐姐不要报酬。我当时的具体年龄可否成为关键?***另外,起诉的话,我是说当时我就知道是把房产证借给他好,还是说我不知道好,实际上我当时不知道,我还纳闷呢,借什么东西让我姐姐这么大方,居然送我套房产,后来才明白,把我房产证拿走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