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发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发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 展开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发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发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岗位安全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屋内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围十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堆放可燃物,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器等,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 十、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二、乙方房屋安全责任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