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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制交房

在新郑龙湖买商品房,合同上写明16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开放商在17年1月10日交房。小区内的绿化道路都没有,部分单元楼还有吊塔在施工。楼层内消防栓也没有消防水管。合同内写明:该商品房将验收合格。收房时开放商自己开具合格书。另开发商要收取天然气、有线电视初装费用,郑州市2007年10月就下文不再收取。请问怎么维权!
ask5809975686|2017-02-21 14: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95077475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来律所与我面谈,很乐意为您服务。
2017-02-21 15:34
来自北京市

ask1879745420

你好,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017-02-21 15:25
来自北京市

ask9659253674

根据合同约定,让其承担违约者责任,并可以拒绝收房。详情可来电咨询,提供法律咨询。
2017-02-21 15:13
来自北京市

ask4971504943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17-02-21 15:09
来自北京市

ask9795864892

你好,合同中关于交房的条件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你可以予以拒绝,不签收开发商提供的交房材料。如果需要律师帮助,愿助你一臂之力!
2017-02-21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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