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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商品房,自去年到现在已有两年不缴纳

我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商品房,自去年到现在已有两年不缴纳土地使用费。按合同不缴纳土地使用费村集体可以收回其使用权,但他不缴纳的理由是2007年村支书用自己的名义向其借贷了5000元钱,还用了村理财小组的公章,没有村委会的公章。说不还他的的钱就不缴纳土地使用费。村委会该怎么办?
ask7241563306|2017-02-17 13: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提问回答2010

你好,这是两回事,向法院起诉。
2017-02-17 13:39
来自北京市

ask3989894616

起诉或者向囯土监察大队、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投诉行政违法
2017-02-17 13: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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