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有一个问题要咨询。我和别人签订 了一个房屋预购协议,是我从开发商那里购进房屋,这个人提供“内部价”,也就是不高于4800元每平米。我付给她27000元的“名额费”,她提供指定房号给我选择,意思是可以优先选房。我分期付“名额费”给她,到目前我已经付了20000。协议写到地产商开盘的时候我和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 展开
各位律师好: 我有一个问题要咨询。我和别人签订 了一个房屋预购协议,是我从开发商那里购进房屋,这个人提供“内部价”,也就是不高于4800元每平米。我付给她27000元的“名额费”,她提供指定房号给我选择,意思是可以优先选房。我分期付“名额费”给她,到目前我已经付了20000。协议写到地产商开盘的时候我和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尾款给她,我们有个一担保人,是我们都认识的人,协议上写,如果买不到所要求的房屋或收不到名额费均有担保人负责。协议也写如果我们购不到本协议要求的房屋或者价格高于4800元每平米,要把“名额费”全额返还。 协议上写了房号,和价格,自负方式,他也写了2万的收据。收据就写收到某某人定金2万元。 但是现在开盘,我不能买到我要的房子,4800元每平米的价格也不行,必须按照开发商的统一价格来买,我现在要求她返还,她不干了, 我现在想请问律师,现在我想要回我的2万,我该找担保人还是收我钱 的人。该去哪些部门讨要说法?谢谢 收起